江苏以节能减排审计整改为抓手出台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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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收官之年,审计署组织全国18个特派办和10个地方审计机关对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江苏省审计厅组织全省11个省辖市及相关县级审计机关230人参加了调查,并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调查报告,省长李学勇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同时结合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新一轮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地区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省长李学勇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坚持源头控制、科技支撑、严格监管“三管齐下”,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扩能项目。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重点做好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推进节约用水,积极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培育低碳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
    二是针对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设计缺陷、运转不正常、污泥处置不当等问题,江苏省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利用、转移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三是针对审计提出的关于热电企业和火电企业应同样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优惠政策的建议,江苏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明确公用燃煤热电机组脱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热电企业同等享受1.5 分/千瓦时的脱硫加价政策,调动了热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
    四是南通、徐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审计厅对我市节能减排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相关部门和县(市)政府对照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强化节能减排责任制和执法监管,狠抓节能减排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依法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装备和产品。同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蔡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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