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塔:多措并举强化“五权”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3日】
【来源:甘肃省金塔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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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甘肃省金塔县审计局结合该县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探索,将重点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资金分配权、政策执行权和行政审批权进行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思考、规划和部署经济工作,避免“越位”、“缺位”和“错位”,从而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廉洁的从政观。

    一是监督经济决策权,促进完善决策机制科学化。加强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产业培育、土地开发、招商引资、改革改制、资产处置、资金运作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的监督,着重审查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决策过程民主、决策结果科学,实施结果效果效益明显;强化对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权的制约,促进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促使领导干部科学从政。

    二是监督经济管理权,促进完善经济管理制度。加强对征收及融资环节、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权限的制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以及物资采购和异常经济事项的大额支出的监督审计,不但要审资金“怎么来”和“怎么花”,还要审“花得怎么样”。监督“一把手”履行经济管理权的有效性、合法性和绩效性,促进内部控制、经济管理制度的完善,降低固有风险;一方面发挥防御和警示作用,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提高资金的效益,促进领导干部务实从政。

    三是监督政策执行权,促进依法行政观的落实。要以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财政金融安全、惠民利民等民生政策、规范财经法纪为着眼点,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民生保障等政策、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促进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财经法纪,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

    四是监督资金分配权,促使资金分配权力的公开透明。重点加强对项目预算批复、政府债务安排使用、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财政支出结构等涉及资金分配的审计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履行权力的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政务。

    五是监督行政审批权,推进行政问责制的贯彻落实。通过对诸如土地征用、规划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审批权的监督,揭示行政审批过程、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有权无责或权责不对等等体制机制问题;按照责权对等原则:行使权力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强行政审批权的监督,以推进行政问责机制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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