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市审计局把握四个突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0日】
【来源: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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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有效地提升了黄石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领导干部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突出建章立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以来,黄石市共制发了37项地方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办法。尤其是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的《黄石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黄石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会计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办法》、《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则》、《黄石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对我市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范围、内容与重点、方式与方法、评价标准及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提高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是有效提升了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市有序开展。

    突出权力制衡,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针对性。实践中,该局主要把握三个环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有效地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针对性。一是坚持和完善 “一把手”必审制度。对所有“一把手”在晋升、转任、改任等离任前,都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市委组织部门不予办理任免手续;对任职三年以上未审计的“一把手”,及时安排任中审计;对群众反映较多的 “一把手”,随时安排审计。如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原主任李某任职期间,群众对其经济问题反映强烈,审计局及时跟进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费用开支审批手续不全、会计资料丢失、白条报销、资产管理混乱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遂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7万元。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全过程的监督。不仅审计财务的账面收支,而且要看资金使用的效益如何,决策程序、决策过程是否合规合法。如2007年对辖区内一行政首长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其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干预土地市场交易、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违纪违规金额近6000万元,市委依据审计结果该领导被调离。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审后反馈。审计结束后,及时反馈审计结果,逐一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2007年,在对7家检法“两长”进行审计中,发现检、法机关违规收取赞助款物、超标准或无依据发放津贴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以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普遍,我们及时与这些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要求限期整改。在当年的审计回访中,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纠正,各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监督钱财物使用管理分配的长效机制。

    突出理念创新,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科学性。一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破原有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为党委组织部门监督管理干部服务的思想认识,树立经济责任审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新观念,突出指导思想上的转变。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提炼、加工,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馈,为其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的真实依据,直接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如2010年在对23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发现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严、账外资产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该局及时向市主要领导报送了审计情况专报,剖析了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在全市机关大部制改革中,应加强对单位的财产清理和管理的建议,为领导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二是创新审计目标,树立效益审计理念。在审计实施中,突出三个重点,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即突出财政财务收支和地方政府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突出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情况、突出执行财经法规和重要经济政策及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做到查清“六个有无”和“一个是否突出”。即有无做假账的现象,有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有无搞 “形象工程”造成严重负债,有无违纪违规行为,有无不廉洁行为,有无管理上的漏洞;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科技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等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完成,成效是否突出。三是创新审计评价,树立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科学评价理念。我们助推市委、政府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在审计评价上摒弃笼统定性评价的惯性思维,实现由笼统定性向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转变。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有6个方面,即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效益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执行财经法规和重要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价,做到划清“三个界限”。即划清主要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凡属社会环境或不可抗拒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应由领导干部来负责;属领导干部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则由其本人负责,追究其责任。划清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集体决策造成的损失由集体负责,“一把手”负领导责任;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损失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干部直接经办或亲自指挥的,负直接责任;按照分工由其分管,但问题是由其他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干部负主管责任;除此之外的问题,则负领导责任。

    突出成果运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实效性。一是较好解决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问题,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1999年至今,全市各级运用审计结果共提拨重用干部96人。严格的审计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大家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热情空前高涨。二是深化了对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监督,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据统计,1999年以来,该市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8.2亿元,其中领导干部负直接责任10.8亿元,有5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司法处理15人。三是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近年,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单位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挤占挪用各项专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治,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优化了审计外部环境,促进了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实施,提高了审计地位,提升了审计形象,审计的公信度和认知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支持审计工作,审计监督的外部环境更加优化。(汪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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