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三项工程建设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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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莱阳市审计局汇总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注重工程建设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的审计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部门反映的问题,责成规划建设部门按照审计建议,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许可、招投标管理审批等环节加强管理,并于近日连续出台了《规划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和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理人员押证制度》。

    三项制度的出台,为按期达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提升专项治理成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其中,《规划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指出,对实施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导致办理事项错误或者显失公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律实行问责制度。《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和容积率调整管理办法》对城市规划建设容积率调整的范围、条件、操作程序以及具体要求进行了规范,明确指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地块的用地性质或容积率未发生变化的,地块性质或容积率只能调整一次。所有涉及用地性质或容积率调整的建设项目,其规划管理的有关内容必须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项目管理人员押证制度》规定,对中标的项目部人员实行押证制度,中标后由招标办统一管理,待竣工后持验收证明予以退回,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背招投标承诺的行为,根据情节,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车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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