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审计局首创专家委员会审查制度不断增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效能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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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质量,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在全国首先建立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专家委员会审查制度,出台了专门实施意见,严把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关口,着重解决好审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一步规范问题定性和处理标准,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该《意见》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专家委员会由市审计局相关领导、投资审计业务骨干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专家组成。所有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决(结)算审计结果都必须经审计专家委员会审查无误后,审计组才能组织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定案表上签字盖章。审计专家委员会主要审查结算书中原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审增、审减事项,以及单项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现场签证、设备批价、设计变更等事项。专家委员会会议审定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结果。

    该《意见》同时要求,各业务处室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遇到对合同、招投标等文件的理解使用存在分歧,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充分明确,金额较大的计价依据存在争议等重大疑难问题时,应提报审计专家委员会研究解决,专家委员会所确定的处理意见,既作为该项目的审计定性和处理依据,也作为其他项目同类问题定性和处理的参照依据。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专家委员会审查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定性处理宽严不一等问题,切实杜绝了工程造价审计中可能存在的私自防水,为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地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陈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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