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审计促使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来源:浙江省建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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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政府根据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反映的情况和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建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建德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宏观服务型绩效审计,促进审计成果利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又一成效。

    去年,建德市审计局开展政府采购政策绩效专项审计调查,针对调查反映的问题,从管理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等多角度分析原因,并从制度、机制层面抓住问题的根本,积极向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反映现有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定比较分散、规范和指导作用受限等,建议总结和整合我市现有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章、操作办法,制订出台《建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各环节职能和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常务副市长牵头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起草办法草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完善,并于近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新出台的办法共8章56条,明确了本市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的组织实施、采购合同和资金结算、投诉途径、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内容,并形成采购单位、供货商、管理部门间的监督机制,明确对违反采购办法的责任人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办法的出台,有效地推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促进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绩效。(王启明 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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