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市探索“四个拓展”全面推行镇街干部经济责任“三职联审”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来源:山东省胶南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山东省胶南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推行镇街干部“三职联审”。最近,胶南市对泊里、珠山、珠海、铁山4个镇(街道)的党委书记、镇长、财政所长试行“三职联审”。通过着力探索“四个拓展”,科学全面地对“三职”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和责任界定,推动了镇街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创新发展。

    一是拓展了审计监督的范围。由前期主要对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现在把镇长、财政所长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镇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促使党政“一把手”、财务监管人员按工作职能全面履责。在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同时,也促使财政所长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完整、合规和安全。

    二是拓展了审计问责对象。原来应由镇长承担的责任或由党委书记、镇长共同承担的责任,往往难以落实,存在“党政联合决策、镇长无须担责”,“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所长无须担责”的不合理现象,实施“三职联审”形成党委书记、镇长、财政所长分级负责的监督问责机制,按“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的原则,将重大经济决策、重要财经政策等作为对党委书记的重点评价内容,将落实党委制定的发展战略,完成党委确定的经济发展思路等作为镇长的重点评价内容,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会法规执行等方面作为财政所长的重点评价内容。使所有责任按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到人。

    三是拓展了审计内容。实施“三职联审”过程中,紧紧围绕“资金、资产、资源”这一轴线,突出其配置、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防止出现资金损失浪费、资产闲置流失、资源破坏损毁问题,防止出现盲目投资、低水平建设问题,更多地突出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绩效审计,更加关注镇街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更加关注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以推动镇街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四是拓展了审计成果利用渠道。此前胶南市的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现在更注重党委书记、镇长、财政所长“三职联审”审计结果逐步面向社会公告,发挥审计监督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促进“三职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效益性,构建起更为科学、高效的理财机制。(龚红)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