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审计局“三促三强化”提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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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先后对南部商务区、大嵩围涂工程、新城大厦、鄞州中学迁建工程、鄞州二院综合楼等30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跟踪审计项目投资总金额达到129亿元。到目前为止,已有6个项目完成跟踪审计任务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有4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工,正在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有20个项目正在实施跟踪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如某项目建设中,发现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合同签订、工程变更、暂定价材料采购不规范问题,审计建议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台了针对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职能科室和各参建单位的职能与分工,并认真进行落实。

    二是促使建设过程中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者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工作不到位,可能引起工程质量隐患,审计组加强现场督查和现场取证同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337份,提出意见1194条。如某迁建项目塘渣回填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问题明显,审计组以审计专报形式报告区政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发出跟踪审计意见书,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保证了整个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力促业主方强化建设成本控制。协助建设单位严把预算标底编制、合同签订、工程变更、工程量测算和暂定价确定关,如在大嵩围涂工程跟踪审计中,审计组经咨询水下地形测量专家,据实确定用立杆法测定的数据是不正确,审计组提出复测的方法应与招标施工图依据的测量方法一致,并力促业主方采纳建议,减少多计的土石方工程量可节约造价1200多万元;又如,在对南部商务区水街景观造型石材价格确定中,建设单位采纳审计建议采取竞价谈判,节约财政资金1100多万元。(郑国芳  刘海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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