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莲都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基本建设预算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1日】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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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政府性融资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困难凸显。针对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政府负债和收支赤字不断扩大、财政风险不断加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基本建设收支预算管理的建议,得到区政府肯定和采纳。

    近日,莲都区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下达莲都区2011年基本建设收支预算的通知》,本着“保续建、保民生、保配套”的原则,在下达当年基本建设收支预算的同时,对今年的预算执行提出了“四严格”的高要求;即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规定做好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三是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款;四是严格控制各单位滞留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

    在具体操作上,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项目进度、资金结余情况,于每月的20日前上报下月的用款计划。区财政局要结合各单位的上报计划,每月分析基本建设预算收支情况,及早安排资金,并视资金困难程度,及时作出预警,供政府领导决策。各有关单位未开工的新建项目,在完成有关前期工作并经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开工;要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李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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