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岸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凸显“四大重点”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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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审计局在年初谋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时,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正确定位自身角色,准确把握审计监督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契合点,将“同级审”与区委、政府打造沿江商务区、青岛路片保护更新区、吉庆街改造项目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上级审计机关整合审计资源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将政府性债务、政府债券、政府投融资项目进展及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作为“同级审”主要内容,凸显“四大重点”。

    一是突出“大格局”理念。将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融入到方案制定、任务分配、项目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各个环节。审计对象包括区财政局、地税局、区级金库、预算执行单位和专项资金涉及单位等,审计内容涵括预算执行、地方税收与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等全部政府性资金,将同级审与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决算审计、部门预算审计等项目相结合,一体布置,同步开展;二是紧扣“发展”和“民生”主题。围绕“十二五”规划中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度、指标的落实完成,重点实施了事关“发展”和“民生”的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开展对中央扩内需项目竣工决算、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债券、计生事业费、强农惠农资金、全区幼儿园建设运营情况等多个重点专项资金审计,促进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关注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我们不仅对全区预算收支全貌进行了重点审计与分析,还重点检查了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各类财政专户管理的规范性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四是跟进服务政府机构改革。对机构改革中涉及撤销并转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对领导干部用权履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重点检查了各单位贯彻执行《江岸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资产移交、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既摸清了家底,又准确界定了离任与接任的经济责任,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了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完成。(戴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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