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对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提出三方面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来源: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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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审计局局长管跃敏受州政府委托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了《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议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参会常务委员投满意票的比例为100%,表决结果评定为满意。

    常委会对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监督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继续加大财经审计工作力度,严肃财经法纪。一是要扩大被审单位和审计范围,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性。二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如因体制、机制不健全造成的问题,要督促进行整改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三是对审计部门查出的各类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要进行延伸审计,并依法严肃处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乱收费、公款私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虚收私分其他资金、虚报虚列工程款项等违纪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违规资金依法依规全额追缴。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制观念,监督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州人民政府及各预算编制部门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对单位领导和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和预算意识,更好地坚持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理财,促进各级政府和各工作部门更好地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

    三、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要牵头协调,督促被审部门严格按审计意见及时办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分析,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严肃有效的整改。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财政预算进一步细化、公开,促进财政管理高效、规划、有序。(刘亚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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