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审计局通过做好“五篇文章”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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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立足点,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主线,以重大经济事项为重点,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通过做好“五篇文章”,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服务干部监督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注重突出经责审计的整体性,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一是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武汉市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审计、财政、国资监管等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纪委牵头协调,组织部门计划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实行成员单位联合进点、联合调查重大事项、联合通报审计结果、联合处理相关问题的“四联合”运行方式,加强案件移送查处、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审计回访和督促检查等环节的协作配合。三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机制。通过在不同范围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联合发文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级审工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四是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市、区两级政府明确提出,凡是每年涉及到的被审计单位和对象,都要向审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由政府或政府委托审计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整改、审计跟踪”的工作机制。五是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把审计结果运用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对在履行经济责任中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6年以来,该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经济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19人,其中,市管正局级领导干部2人。

    二、注重突出经责审计的创新性,切实抓好“五个结合”。2006年,该局率先在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积极探索“一拖N”审计新模式,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同时,对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等项目同时立项、同步实施、分别报告。在审计项目组织上实行全局一盘棋,打破处室界线,整合审计资源,切实抓好“五个结合”:即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法定职责相结合,为发挥审计宏观性、建设性作用服务;将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综合效能;将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作用;将科学制定项目计划与扩大审计覆盖面相结合,注重提高计划编制与下达工作的时效性;将完善审计管理模式与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整体协同作战能力。通过实施“一拖N”审计模式,探索建立起“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资源共享、科学完整”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结果、时间安排上的有效融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避免了重复审计。

    三、注重突出经责审计的针对性,重点强化“六个必审”。近年来,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增强审计内容的针对性,该局重点强化“六个必审”:即重大决策必审、重大投资必审、土地政策必审、资源环保必审、民生政策必审、财力状况必审。该局在对行政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和监督为目标,加大对资金量较大、有预算资金征收权和分配权、下属单位较多的重点部门的审计,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着眼于服务企业发展,重点关注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分析评价企业资产质量、债务偿还能力、技改投入、自主创新、经营绩效等情况,促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突出监督重点,深化审计内容,审计报告体现了“两个注重”,即注重评价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任职期间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注重揭示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存在的重大问题,为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奖惩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四、注重突出经责审计的严谨性,着力把握“五项原则”。经过多年实践,该局逐步摸索出审计评价应着力把握的“五项原则”:一是依法评价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确保评价定性有法可依;二是全面评价原则。既反映领导干部的相关业绩,又反映审计查证认定的问题;三是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避免主观偏见,确保事实有据可查;四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用辩证、客观、历史的眼光分析和处理问题,将是否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民主法治作为评判的重要标准;五是权责对等原则。合理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分别确定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并提出相应建议。通过开展严谨的审计评价,确保审计结果的可信、可靠和有用。

    五、注重突出经责审计的建设性,推进实现“五个转变”。近年来,该局围绕领导干部的“四权一廉”,立足微观,着眼宏观,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建设性作用,推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从财政经济指标的真实性监督向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转变。在审查财政经济指标真实性的基础上,更加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重要事项行政审批、国有资源出让等关键环节审计。二是从经济事项决策的程序性监督向决策执行和效果的综合性监督转变。将绩效审计理念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决策程序、管理执行和使用效果;关注财政资金投向;关注环境资源保护和土地节约利用情况。三是从财务收支管理的合法性监督向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转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在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涉及国计民生政策方面的执行情况,确保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四是从侧重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变离任时的一次性审计为任期内的经常性审计,避免违纪违规问题既成事实再去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在预防、矫正和补救方面的作用。五是从偏重个案监督向重视分析共性问题转变。注重对同一系统、行业或同类别的审计项目进行提炼汇总,深入分析违法违纪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潜在风险,从根本上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更好地发挥参谋服务作用。近年来,该局先后提出审计建议561条,被采纳489条,促进相关单位出台规章制度229项,取得了“审计一项、规范一块、促进一片”的效果。(吴震雄  詹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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