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山县审计局四项措施构建落实审计决定立体网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来源:河南省光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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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光山县审计局强化四项措施,建立落实审计决定立体网络,跟踪审计问题整改,狠抓审计决定落实,有效维护了审计监督权威性。该局近几年的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连续三年评为信阳市审计系统目标综合考核与审计业务评比第一名。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该局加大对《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了解审计、支持审计、理解审计,主动接受审计,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每项审计之前,做到法制先行,坚持对被审单位宣传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提高被审计单位领导及其员工对审计执法的认识,使他们积极支持、理解、配合审计人员严格执法。增强依法落实审计决定的意识,严禁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提高审计质量,严谨工作作风。该局在依法行政、廉洁从审的同时,坚持“审细、审实、审真、审清”的工作作风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规范审计执法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让被审计单位心服口服。

    三、明确整改方向,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该局每月召开一次审计工作会议,集中讨论研究制定审计处理处罚及问题整改意见。对制定的处理处罚及整改意见,要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决不不了了之。

    四、建立联席办公与联合办案机制,共同促进审计决定全面落实。审计决定得到及时全面的落实并不单单是审计机关的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该局通过联席办公和联合办案机制,共同促进审计决定全面落实。一是建立审计决定整改的回访机制,审计决定下达后,该局监察室组织人员对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回访”,督促整改。该局专门设立了“谈话室”,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和交流,在双方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做好耐心地解释和说服工作,尽量避免对立情绪的产生,最终赢得被审单位的支持,实现审计决定全面落实。二是建立向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或屡审屡犯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案件移送,重点关注其内部处理情况,促其出台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三是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联席办公与线索分类移送机制。该局通过联席办公会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正常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案件线索分类移送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进行移送;对需移送处理的线索、问题及时办理,并跟踪督促落实。四是建立重大要情专报制度,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以《审计要情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詹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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