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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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贵州省审计工作半年会上了解到,该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和全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历了探索进行、积极推进、规范实施等阶段。形成了以任中、离任审计为主线,以领导干部“三权一廉”(即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遵守廉政纪律情况)为主要内容,以制度建设、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为保障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成为干部监督和权力制约的重要机制,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2006年至2010年,贵州省已完成了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2030人次的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44人。揭示了预算管理资金不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使用不规范、私设“小金库”、乱收费、截留上级收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特别是查处了一些单位和个人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从源头预防腐败,健全干部监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揭示和查处了一系列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独特作用。省审计厅实施的几个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和一些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大化,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而清除腐败赖以滋生的土壤,对腐败行为进行了有效遏制。各级审计机关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也关注大要案,使一些有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得到及时查处;审计结果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后,一些违规领导干部受到了免职、降职处分,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受到了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和制度,规范化得到逐步加强。2010年年底,全省共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制度275个,省厅先后建立出台了《贵州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贵州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意见》、《贵州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办法》、《贵州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这些意见和办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实了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和力量。200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省审计厅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处, 2005年成立了贵州省经济责任审计局,下设经济责任审计一处、二处、三处。9个市(州、地)审计机关和20多个县级审计机关成立了专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没有成立专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县级审计机关也在本级编制内调整人员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

    四是深化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法,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审计。一方面突出“三权一廉”审计内容,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和职权特点,将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和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作为主要审计内容,从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政策部署和财经法规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情况、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情况、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一一进行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断丰富和完整,针对性和灵活性得到加强,有效地提高了审计质量。另一方面着力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牵头作用和包容性,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工作的同时,加强与纪委、组织、人事和国资部门的联系,注重审计成果运用。省纪委、监察厅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有关内容装入干部廉政档案,省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报告有关内容装入干部考核档案,在工作检查中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列入检查内容,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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