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井陉县审计局突出“五个重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效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来源:河北省井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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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此,河北省井陉县审计局积极适应变化需要,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中,突出“五个重点”,收到了很好效果。

    一是突出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审计部门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预算支出是否公开、公正、透明,支出项目是否详细清楚;预算执行中其支出是否按预算数执行,并将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进行对比,分析预算的可控性。

    二是突出债务负担方面的审计。必须摸清每个被审单位债务负担的规模、结构、资金投向及管理等情况,并通过对其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的分析,对债务负担的现状、规模和管理制度等评价,及时揭示问题和进行风险警示,促进债务负担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全县财政安全。

    三是突出资产管理方面的审计。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资产核算不严密、重资金核算轻资产核算、重购置轻管理、无固定资产明细账、资产处置不按规定执行等进行着重审计,高度关注资产是否如实入账、帐实是否相符、实物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或擅自处理、变卖不上缴等资产流失现象。

    四是突出支出方面的审计。严格审核有关支出付款的原始凭证,关注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控购商品是否办理政府采购审批。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经常发生的一些购买性支出,如办公设备及用品等重点审查。

    五是突出投资方面的审计。着重审查其招投标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资金使用过程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现象。重点督促做好工程预决算审计,核定真实投资额,揭露严重损失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郝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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