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规范“1+N”审计组织管理方式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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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计资源和成果利用的最大化,减少重复进点审计,湖南省积极探索“1+N”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近日,湖南省审计厅出台了《“1+N”审计组织管理方式实施办法》,从项目立项、实施、归档等方面对“1+N”审计组织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1+N”审计组织管理方式的内容,即一个审计机关在同一个年度审计计划内,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不同类型的事项进行审计时,将所有审计事项交由一个审计组实施。按照该办法,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对一个被审计单位不同类型的审计事项分别立项,分别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综合确定实施时间和工作量,派出一个审计组组织实施;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可在一份审计决定书中对所有审计事项做出审计决定;所有审计资料由审计组归入一个审计档案。

    该办法的出台,使湖南省审计机关在实施“1+N”审计模式时,组织方式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派一个审计组”、“出一份决定书”、“归入一个审计档案”的要求,使审计机关在有效避免多次进点和重复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整体效能。(赵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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