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厅出台加强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促进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近日,湖北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积极服务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工作中心,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为促进加快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了今后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方针,大力加强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抓住水利建设领域的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和重点内容,以资金为主线,以项目为载体,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有序、高效地推进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全省水利跨越式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

    《意见》从三个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重点。提出要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大对水利建设项目相关的建设、设计、监理、采购等单位和环节的审计和延伸审计力度,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实施效果;加强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的分析研究,促进健全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与水利、发改、财政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二是进一步创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将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部署落实;针对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特点,不断优化审计组织方式,采取分层次、抓重点的方法实施审计;坚持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度,同时积极开展跟踪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水利部门内部审计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与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工作联系会议制度、项目计划报送制度和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部门监管的合力;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资金审计项目计划备案和审计情况报告制度,地方审计机关年度水利建设资金审计计划应报省审计厅备案,每年水利建设资金审计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