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审计局预算执行审计注重“四个强化”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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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注重“四个强化”,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强化总体把握。只有预算执行审计做好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才能全面到位。但由于预算执行审计涉及面广、牵涉点多,受时间、人员的限制,难以做到审计全覆盖。因此,该局注重把握总体情况,摸清家底。全面了解县财政局具体组织预算和上级专项资金执行以及县地税局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掌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为开展审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强化效益审计。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部门按照建设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资金的收支逐步规范。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该局在对其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同时,突出效益审计。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特别是加大重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实行跟踪问效。共审计政府重点建设项目37项预算、53项决算,审减金额726万元。

    三是强化审计分析。该局对预算执行审计不仅仅局限于摸清家底,掌握情况,更注重对揭露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上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管理。对反映的突出情况,还形成专门课题,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做出专题调研报告,从而保证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和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如对部门预算在实际执行中的差异性分析和建议,提升了预算的严肃性和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是审计工作的目的所在,为此该局加大对审计整改的督办力度。在争取县主要领导支持的基础上,县法制办与审计局组成督办小组对下达整改通知的被审单位不定期进行督办,跟踪整改工作进度,抓好审计决定的纠正落实。对县公安局、教育局等8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计回访。绝大部分单位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都进行了整改落实,且效果明显。该局针对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了综合报告,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县人大、政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效果较好。通过抓整改,树立了审计部门的权威性,提高了审计的法律地位。(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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