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8日】
【来源:甘肃省庆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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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的核心法规制度,是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规定》贯彻落实,甘肃省庆阳市审计局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了使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规定》,将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采用举办宣传栏、印制宣传册、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到媒体互动,上下联动,多种宣传形式并用,形成声势大、范围广的舆论氛围,为《规定》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抓管理,提高工作水平。为了提高审计计划和组织实施的科学管理水平,按照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拟定审计年度计划,把掌握大量资金的重要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作为审计重点。积极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监督关口,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与此同时,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结合起来,有效调配和整合审计资源。准确把握审计内容,在审深、审透、查实上下功夫。坚持审计评价依据原则,审什么评什么,实事求是,一分为二,讲成绩客观公正,论责任严格划分标准,为党委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抓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管理和监督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建立了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国资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在市县(区)审计机关分别建立副县、正科建制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等结果运用制度。审计时,主动邀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进点会议;审计中,认真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把握有关问题和线索,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后,形成的审计报告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刘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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