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县审计局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来源:河南省洛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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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确保受托中介机构实施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制度的通知》,洛宁县审计局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共计十六条,对委托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审计的内容、审计的重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问题处理的程序进行了明确;对委托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履行审计义务,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规范性要求,使委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加强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了中介机构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促使审计质量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王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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