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县委书记部署债务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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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公安县县委书记张万超高度重视债务审计整改工作,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研读湖北省审计厅对公安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报告,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审计局局长在“四大家”领导会议上通报此项工作,并安排县政府督办室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四项措施整改落实审计报告。

    一是规范举债融资。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举债。对已形成的债务进行清理整顿后,由财政部门建立台帐,按季向政府报表,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监控,随时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变化情况,以便在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实行预算控管。政府债务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债务收支应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情况,将项目清查分类,使政府注意到以前所不知晓的债务风险,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监管作用。

    三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首先强化偿债专户制度。在财政部门设立债务偿还专户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由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财政部门按计划还款进度将偿债资金直接拨入专户;其次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还贷准备金制度。当地方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可先从偿债准备金中支付,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探索。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单位和部门要进行偿债能力测试,要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寻,有规可依。

    四、控制债务规模。审计报告反映的部分政府性债券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资金投向未落实,项目准备不充分。为了避免一定的盲目性,县政府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券的增量和存量规模,促进债务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障项目按时优质完成,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阳方才  邓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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