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创新“五分式”经责审计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来源: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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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水平为目标,创新了“分类管理、分点审计、分步控制、分责评价、分权联动”融于一体的“五分式”经责审计体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取得实效。近年来,共对1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211条,帮助健全管理制度37项,服务了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

    一是强化分类管理。创新审计对象ABC分类管理法,把责任重大、审批收费规模大、资金分配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10个单位作为A类,结合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每年审计一次;把责任一般、经济内容较多的29个单位作为B类,根据任职期限适当开展任中审计,2至3年一次;把经济活动少、以财政拨款为主的54个单位作为C类,做到离任必审,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

    二是强化分点审计。每年12月底,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分析会,明确审计工作的重点,即:关注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关注核心和关键岗位,关注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审计实施中确定的关键点是“三权一廉”,主要围绕审计对象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廉政情况开展审计,重点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三是强化分步控制。强化“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质量控制,完善了12个经济责任审计模板,细化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严格进点、公告、复核审理,实现审处分离。结束阶段,每季度组织一次已结项目质量点评,每年7月、12月组织审计回访,确保“质量生命线”的要求落到实处,审计质量连续多年实现了“零差错”、“零复议”。

    四是强化分责评价。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形成了差异化的审计评价体系,避免了审计评价的“扁平化”。部门侧重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效果评价,镇街侧重评价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具体量化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等3类11项指标。在开展镇街领导“同步审”时,根据书记、镇长履行责任的关联程度,书记侧重决策科学性评价,镇长侧重执行力的评价。评价时,做到既不“越位”,又不“缺位”,让审计对象心服赞同、被审单位肯定认可、组织部门采纳使用。

    五是强化分权联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实现了既“分权”又“联动”。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年2月计划下达后,审计局组织实施,对特殊事项、重要部门“联合进点”,形成合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把审计成果广泛运用到人事任免、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廉政检查等工作中,实现了组织监督、纪检监督与经济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效。(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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