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3日】
【来源:江苏省高淳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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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江苏省高淳县出台《高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点推出了“代建制”。这一办法的出台,与高淳县审计局多次提出的遏制“三超工程”及“三边工程”的审计建议是分不开的。

    近年来,该局一方面通过审计报告、审计调查和审计信息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分别向发改、监察、财政、国土、住建、建工、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另一方面通过专题汇报的方式,每年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重点汇报,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政府决策层面的相关建议。审计建议得到了高淳县县委书记吴卫国同志的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

    目前出台的该办法涵盖了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及后评价、项目责任追究等方面,目的是规范项目管理,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强化投资责任和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张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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