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审计局切实加强基础管理保持行政执法零投诉、零复议、零案件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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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从自查情况看,该局继续保持了“零投诉、零复议、零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行政复议基础管理工作。该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高度重视审计法制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强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把它作为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一并部署,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指定总审计师具体分管,并纳入机关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特别是今年通过开展“审计大练兵、全面提素质”为主题的素质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法制机关建设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与“治庸问责、增效提能”活动紧密接合,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一是成立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明确法制处为责任部门,具体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备了6名符合行政复议工作岗位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选派5名同志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培训考试全部合格。二是强化制度学习,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认真组织系统学习《湖北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和《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全面熟练掌握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和具体程序要求。三是按照行政复议的要求,在机关一楼大厅悬挂行政复议指南、设置接待窗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在武汉市审计政务门户网站公布该局行政复议指南、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设置行政复议听证室,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方便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突出重点依法履责,发挥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该局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和建党9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与各项重大任务,按照“二十字”审计工作方针,依法有效履行审计法定职责,主动跟进财政资金及管理,主动跟踪重点项目及效益,密切关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审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和效能进一步提升。1-7月实施审计项目51项,审计和延伸审计的单位1826家,出动审计干部289人(次),查处违纪违规和有问题金额6.03亿元,促进国家财政增收节支3.16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7起,向上级党政领导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信息简报125篇(次),被省、市党政领导批示采用51篇(次),审计提出建议365条,被采纳281条,促使有关部门健全规章制度36项,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议性作用。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该局始终把审计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着力狠抓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一是健全审计执法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并在全市审计机关推行了审计业务办公会议、审计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重大审计事项跟踪和回访、审计人员执法责任追究、审计听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质量检查、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三步式程序规范和执行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特别是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及时制订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和处罚行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制机构审理制度。全局审计项目全部纳入审核、复核、审理范围,法制处将审理重心前移向事中延伸,积极推进审计项目组审核、业务处室复核的有效开展,适时为审计一线提供服务,注重突出调查了解、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好法规政策执行和审计质量关,力求做好审计全程的质量和风险控制工作。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活动。每年通过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常控制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促进了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四是狠抓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落实。全局所有审计报告都通过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一把手亲自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慎重研究重要审计事项,确保每项审计事实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五是实行审计政务公开制度。该局以《审计结果公告》的形式,将每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定期向社会全文公布,既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又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意识提高依法审计能力。该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意见》,抓实抓好“法制机关建设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启动工作。一是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领学、帮学、促学、讲学”,发挥核心作用和示范效应;全员普法学习突出审计专业特点,力求更新审计人员的知识与结构,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坚持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征文、印刷审计法制宣传手册、运用宣传窗栏、机关板报、局域网、电子滚动屏宣传普法等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创新性、互动性、服务性。与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成功举办“武汉市审计法规知识电视竞赛”,在全市掀起了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审计法律法规的高潮。三是持续开展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考核和优秀审计项目等评选活动,树典型、推精品,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水平。(郭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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