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审计建议推动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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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山东省淄博市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惠民政策: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廉租房房租;申请贷款限制条件由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调至12%。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这些惠民政策的实施对广大市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这背后审计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010年,淄博市审计局对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职能发挥、机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在肯定该单位从2006年组建以来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月缴存额和最高贷款额度偏低、覆盖率和缴存比例不高、贷款门槛高、业务信息系统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职工的购房能力,无法及时、有效地监控公积金的缴存情况,严重制约了该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审计组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最低、最高月缴存额度和个人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扩大覆盖面,加大缴存力度,加快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等审计建议。审计发现的问题引起了该中心的高度重视,他们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并进行了整改。其中,2010年12月,该中心向市政府申请803万元资金建成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全市系统联网和业务数据共享,推动了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反复调研、论证和考察,该中心报请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惠民政策,切实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仇玉文 孙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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