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审计局:提高“三力”让群众更满意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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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审计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根本要求,提高“三力”,想民之所想,办民之所需,解民之所难,努力打造“执审为民”服务品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提高审计工作创新力。对重大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实行“必审制”和“批量式”跟踪审计,“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促进了民生资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实施民心工程、落实惠民政策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原来以离任审计为主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避免了“秋后算账”,促进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绩效理念贯穿于民生审计,不仅揭示民生资金使用得“对不对”,也评价使用得“好不好”,还研究怎样做得“更好”,引导被审计单位坚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标准,使民生项目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突破传统的翻账、看账、查账的审计方式,采用了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听取民声,问计于民,从基层和群众的视角反映情况,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进一步体现了民意。改变传统手工审计方法,全面应用计算机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规范管理、执审为民的能力和水平。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民生审计的方法有5篇入选审计署方法库,1篇获省级优秀;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民生审计的案例有1个获审计署应用奖、4个获审计署鼓励奖、4个获省级优秀、4个获省级应用奖、1个省级鼓励奖。

    提高审计结论落实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发现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为目标,通过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强化审计督办,积极向有关部门移送等手段,不断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出台了《寿光市审计结论落实工作暂行规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审计整改严格落实审计决定的通知》,建立起了审计、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建设、监察等多部门落实审计决定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将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组织部门;未落实审计决定、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汇报;同时,将未落实审计决定、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纳入下一年度审计计划,实行定期审计,直至整改到位。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审计查出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改,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听取民声,吸纳民意,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开展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养老保险基金、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和建设项目等涉及民生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0多个,内容涵盖了“食、住、行、学、医、保”等各个领域,促进了各方面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群众更加满意。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审计组进点后,公示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和联系电话等,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的同时,使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拓宽了获取审计信息的渠道;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对象的同时,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推动了民生资金的来源、分配、管理、使用、审计等情况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严格落实“审计八不准”纪律,建立了“审前书面承诺、审中跟进督查、审后及时回访”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一条龙”机制;推行了“扁平化”审计管理模式,审计组组长一律由班子成员担任,并落实审计组项目负责制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减少了审计管理层次,进一步保证了审计项目质量和廉洁从审,树立了清正廉洁的审计形象。(冯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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