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及时跟进审计“环胶州湾保护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强环胶州湾区域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制定了《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青岛市审计局积极行动,第一时间跟进《计划》涉及的建设项目,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督,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一是全程审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对垃圾渗沥液处理扩容改造、垃圾中转站迁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基建程序、环境影响评估及审批、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工程质量管理、概算编制、投资控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征地拆迁、工程决结算等情况。

    二是全面审计建设资金管理情况。审查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包括建设资金筹集是否合规,有无因资金不落实、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有无滞留、闲置建设资金问题;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用款计划履行规定的支付审批手续、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无转移、挪用和违规拆借建设资金的问题;审查项目财务核算情况,包括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归集建设成本,有无弄虚作假、乱摊乱挤费用的问题。

    三是突出审计工程造价管理情况。审计工程造价计量的准确性,审查有无结算不实、提高取费标准、重复计取项目费用、抬高工程造价等问题;审计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审查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工程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必要;审计监理费、设计费、质量监督费等待摊费用的计取是否符合规定,对设备投资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四是重点关注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情况。把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情况、污水处理能力和水资源再利用等作为审计监督和关注的重点,深入调查城区内的楼山河、李村河、海泊河、团岛和城阳污水处理厂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运营成本情况、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利用情况;抓住影响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实现清水入海目标的关键问题分析评价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王相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