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光山人大要求从四个方面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成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来源:河南省光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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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河南省光山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对县审计部门201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真实地反映了201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较为具体的指出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税收征管、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政府性债务、民生资金),并对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提供了可靠依据。

    常委会要求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成果,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一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对审计出的问题应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抓好审计结论的整改落实,防止同类问题“屡审屡犯”;财政、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二是对案件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对在“同级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分类移送到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或检察机关查处,为全县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新的努力。三是及时向政府提出审计建议。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切实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堵塞财政资金漏洞。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减少调整预算面和量,缩小财政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之间的差异;同时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政府统筹安排、防止重复安排、套取资金,确保专资资金效益最大化。   (郑成才  詹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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