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盈江地震省级救灾款物审计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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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云南省审计厅根据云南省政府关于盈江“3•10”地震恢复重建会议提出的六项制度,对省财政厅等9个省级单位、部门、协会筹集、分配和管理的救灾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8月30日,省级单位筹集救灾款物共计16.1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1.90亿元、省级部门整合资金3.33亿元、救灾捐赠资金0.91亿元、捐赠物资折价406.73万元。审计中未发现隐匿、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

    各方支持力度加大,重建资金筹措进展顺利。按照省政府盈江“3•10”地震恢复重建会议精神,为建设美丽富饶新盈江,在恢复重建阶段前期需要筹措16亿元资金。截至审计结束,中央和省级补助10亿元资金以及省、州、县接收捐赠资金0.95亿元已筹措到位,整合省级部门资金到位3.33亿元,资金实际到位率达89.25%。

    重建资金拨付迅速,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自地震发生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等资金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足额将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应急救灾资金和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到灾区第一线,使灾区人民群众吃、喝、穿、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促进了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审计范围不断扩大,救灾资金运行安全完整。此次审计专门将省慈善总会、省总工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儿童少年基金会等组织,在章程规定范围内筹集但未纳入省政府恢复重建“大盘子”的地震捐赠资金,以及管理情况纳入了监督范围,确保了地震救灾资金的安全完整。(汪文、方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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