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审计局突出四个重点集中开展经责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来源:吉林省通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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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吉林省通化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地方党委政府集中换届变动的县局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重点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进行审计。该局针对县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变动,对原所在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掌握任职期间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增减变化。切实评价在扩大资产总量规模、培育资产增量程度、提高资产质量水平和调优资产存量结构等方面的发挥的实际作用。并对交接下任领导干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时点状况进行认定,确保国有资产交接有序、安全运行,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二是重点对经济效果情况进行审计。该局针对换届期间领导干部变动范围大、涉及行业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根据不同行业、区域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统揽性、调控性和驾驭性的特点,更注重在宏观决策科学制定方面、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方面所取得的实际成果;切实了解乡镇党委政府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培育新兴产业、朝阳产业、生态产业方面实际进展;切实了解在壮大乡镇财力,涵养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实力的阶段性发展水平。对行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分析各行业不同资产功能、用途、结构、形态为依托,透视各行业领导干部管理国有资产的实际水准。同时针对审计对象制定决策多维性的特点,直奔经济决策效果性这个主题,掌握领导干部实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超前决策的进展状态,特别关注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和保稳定的工作方针实际成果,通过效果来检验、考证、评述决策质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发展性。

    三是重点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该局注重加强对乡镇财政收入、支出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定;对部门财务收支的规范性进行监督。通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测试各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状况,揭露违规违法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排解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切实搞好识别、分辨风险,聚焦财务风险,对发现带有苗头性、萌芽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通过专报方式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报告;排解内控制度不完备风险,关注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及时揭露制度内容不健全、程序设定不严密、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排解资产管理不完善风险,从摸清家底、核清资产、理清资产权属关系入手,保障国有资产处在良好、优化、健康的运转状态。

    四是重点对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该局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主要是从规范收支秩序入手,切实端正党风,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水平入手,切实推进党风。在审计中着力了解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实际进展。从而通过经责审计使区域、行业干部队伍建设风清气正、严格自律。(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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