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县财政局注重内部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
【来源: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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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通山县审计局在同级财政审计中发现,该县财政局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对审计局审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使违纪问题连年下降,有效提高了财政监管水平,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该县财政局每年年初对基层所和县局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收支、专款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进行系统检查,全面掌握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就某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督促并指导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该县财政局对正在开展的工作实行事中监督,定期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监督专款收拨,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对已完成的工作实行事后监督,要求基层所、专业股室按月上报会计报表和工作分析,年终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基层所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对财务人员交接实行监交,实现财政监管的无缝覆盖。
    
    交叉检查与相互评比相结合。由该县财政监督局牵头,县财政局每年从基层所抽调会计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所和所之间实行交叉检查,互相查找问题和不足。检查完成后,由检查组成员实行背对背评分,依据平均给分,对基层所进行考核排位。这种互查互评方式,既确保了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也促进了财政业务的交流与学习。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该县财政局针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形成检查结论,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堵塞工作漏洞,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挽回经济损失;一方面组织协调相关专业职能股室现场办公,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根据问题的大小、范围、程度等,帮助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发生。(杨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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