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审计局出台质量控制规则 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审计局印发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规则》,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和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审计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议规则》、《审计组组长审核规则》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该局实际,提出补充细化要求,为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提供具体操作指南。《规则》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
    
    ——以人为本,创造审计质量控制良好环境。一是确立质量控制意识。以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为前提,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审计项目质量为根本,狠抓审计质量不放,不断提升项目成果,争创精品项目、优秀项目。
    
    二是确立全员参与意识。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运用审计信息技术,创新审计质量控制的理念、制度和手段、方法,大力培养独立公正、严谨负责的职业道德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审计人员。
    
    三是确立领导带头意识。班子成员要认真研究制定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带头履行与审计业务管理有关的指导、审批、审定职责,发挥领导者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组织作用,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完善制度,健全审计质量控制规范体系。一是实行审计项目责任制度。审计组签定融审计准则、廉政责任、行为规范为一体的“三合一”审计项目责任书,强化审计过程控制、礼仪行为控制和廉政风险控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实行审计项目廉政制度。强调在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发出《廉政告知书》,对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的廉政执纪进行实时监督,告诫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自觉遵守“十不准”审计纪律,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预警防范,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整体效果,确保审计人员依法从审、廉洁从审。
    
    三是实行审计项目复审制度。审计业务科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法规科审理审理。法规审理科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开展审理,并就有关事项与审计组及其所在业务科进行沟通。必要时,法规审理科可以参加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会议。遇有复杂问题,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法规审理科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抓住重点,突出审计质量控制关键环节。一是把好审计现场作业关。《规则》规定了审计项目限时作业的要求,同时为保证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审计组织对取证材料、工作底稿要进行审核、确认,对重大审计事项要集体讨论,对形成的审计报告初稿在经过讨论后再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是把好审计报告质量关。强调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除符合审计报告的要求外,还应当根据专项审计调查目标重点分析宏观性、普遍性、政策性或者体制、机制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把好审计整改落实关。审计监督科和审计组应按照《金山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内部操作规程》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并推动《金山区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山区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操作办法》的贯彻落实。(许士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