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利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来源:湖北省监利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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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全县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湖北省监利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部门建议,通过加大“四个力度”、实施“一项调整”等措施,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今年上半年,该县按照先核查后扩面的要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239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07人、农村低保对象1432人。在此基础上,新增城乡低保对象6667人,其中新增城镇低保对象1277人、农村低保对象5390人。截止8月底,全县享受城镇低保的对象9627户、16873人,农村低保对象23252户、47908人。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该县印制社会救助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办理程序,同时运用乡镇低保公示栏、村级党务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申请条件、分类施保的依据、动态管理的要求,一方面及时将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另一方面引导少数基层干部和群众正确理解“应保尽保”的含义,有效地扼制了“泡低保”的现象。
    
    二是加大低保对象的核查力度。该县对新增城镇低保对象开展了全面核查,对农村低保对象按不低于20%面进行抽查,乡镇负责本辖区的全面核查,确保低保对象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加大保障对象的公示力度。除继续做好低保对象网上公示外,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低保固定公示栏公示办法。今年7月初,由县低保局统一提供城乡低保公示文本,由各乡镇在低保固定公示栏上将相关低保政策、全体保障对象及其享受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大信访接待的工作力度。在低保信访接待中,该县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同时要求低保信访接待做到五个必须,一是群众信访的渠道必须畅通,二是接访人的责任必须明确,三是接访情况必须登记,四是处理时间必须限定,五是结果回复必须及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了重访和越级上级现象发生。
    
    五是调整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的层次。为有效抵制“关系保、人情保”,从今年初起,该县已上收城乡低保的受理权。根据新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将不再直接受理低保申请,不再进行低保审核。低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权,上收至乡镇民政办公室或低保经办机构。低保受理及审核权上收至乡镇后,全县低保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少,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吴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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