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同级审”促财政支出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来源: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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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在财政同级审中发现,该市财政支出普遍“前慢后快”:一季度财政支出占全年的比重只有16%左右,二、三季度逐步回升,渐趋平稳,大致接近20%左右,到第四季度明显加快,基本都在40%以上,造成支出进度不均衡,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时效性和绩效性。该局针对此问题提出审计建议,该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五条措施加快财政支出,推进财政拨款提速和资金使用增效。
    
    一是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对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尽早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超过9月30日仍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除预留的应急资金、据实结算项目以及有严格时序要求的项目外,全部纳入调整预算统一安排。如今年元至8月,该市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六大重点民生保障工程支出达2850万元,同比增长21.8%,民生保障支出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44%。
    
    二是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对已经落实到单位和项目的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全年固定的,7月底前全额下达;需要确定补助标准后拨付的,及时组织验收,年中无法验收的,7月底前预拨50%,10月底前预拨70%。项目资金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的同时,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是规范资金结转管理。对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不论是上年结转项目还是当年预算安排项目,已经实施完毕或不再实施的,结转或结余资金纳入当年调整预算安排。
    
    四是建立进度通报制度。各业务科室及时与预算科进行指标登录和拨付进度的对账工作,在核对基础上,预算科从8月份开始,每月初将上月各科室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情况按程序予以报告。民生工程、涉农惠农等重点专项支出无正当理由未按进度拨付下达的给予进行通报。
    
    五是突出绩效评价管理。在加快专项支出拨付进度的同时,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对不该安排或拨付的资金不予安排或拨付。加强对重点专项等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并作为下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左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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