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莱山区:加强企业分支机构纳税管理 防止税款流失
最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审计局审计发现,部分总部设在外省的大企业,其在该区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应在驻地纳税,而将收入计入总部,通过总部纳税,导致税款流入其他地区。对此,审计部门建议政府和财税部门加强总部和分部经济的管理,维护地方合法的经济利益。莱山区政府和财税部门经过进一步核查落实,研究制定了三项具体措施,加强总部经济纳税管理。
一是加强对企业总部和分部的纳税监控。严防各地互挖税源,在企业总部和分部之间人为划转收入,调节税款,确保企业依法纳税。
二是密切关注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纳税的增加变动。对纳税数额变化较大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必要核查。
三是抓好关键月份的税务核查工作。季末年末,税务部门要组织专项行动,对企业总部和分部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税法宣讲和纳税指导等活动,确保地方税收足额缴纳。(牟笑安 车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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