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首次开展下属县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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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受组织部门委托,派出审计组,对下属某县审计局局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同步审计了该局2007年至2010年财政收支。
    
    “审计审别人,谁来审审计?”一直是社会各界和舆论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黄冈市审计机关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强化审计自身监督管理,坚持每年开展财政收支内部审计,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本单位干部、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但真正开展下属县(市、区)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和对下级审计机关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尚属首次。
    
    在对该县审计局长的审计中,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既遵循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规律,又紧密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审计内容包括: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法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和所属部门单位监督管理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等等,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在此基础上,通过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全面揭露和反映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责成该审计局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据悉,该局将在本次试点审计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换届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相关县(市、区)审计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拟在近三年内完成全市10县市区审计局长经济责任“轮审”。(杨静军 付后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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