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五方面入手加强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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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实现辽宁省大连市全域城市化项目建设目标,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来,大连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开始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行为,切实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对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审计。了解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土地、环评和招投标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建设中超概算、计划外项目、项目变更等是否及时报批,并按照相应批复执行;检查中标单位、转包、分包单位和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监督建设单位执行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二是对建设项目质量进行审计。检查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服务设施,关注材料采购的品种、材质、规格和型号等;审查工程施工内容与合同的一致性,监理单位工作程序是否合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考察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析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三是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有无提高或者降低补偿标准,损害拆迁双方利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截留、侵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的行为。
    
    四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是否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改变资金用途或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五是对建设项目的使用效果进行审计。通过实地查看建设项目等方式,重点检查有无半截子工程或建成后闲置未用等现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促进建设项目实现预定目标。(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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