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铺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锁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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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湖北省审计厅召开全省清理锁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视频培训会,安排部署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该厅副巡视员汤昌平到会并作讲话,省卫生厅和省审计厅相关部门就清理锁定工作进行讲解。会议除省厅设主会场外,另设市、州、县103个分会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和参审人员、全省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领导和相关财务人员共3000多人参加视频会议。

    这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锁定的对象是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清理锁定的债务范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清理时间为两个阶段,老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增债务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审计厅制定的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逐院清理、逐笔核实、摸清底数、分清结构、不重不漏、全面反映”的工作要求,用一个月的时间,全面清理锁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为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了做好此次清理锁定工作,湖北省审计厅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订了《湖北省清理锁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办法》,已于近日下发各地。清理锁定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报时间。按要求填报相关基础数据报表;第二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审核、清理、锁定、汇总;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市州工作专班抽查、复核、验收、汇总;第四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省工作专班集中进行数据库整理、复核、汇总,撰写并提交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情况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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