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强化公文处理工作 服务审计高效运转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3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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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范化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不断强化精品意识,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运作,审计公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被省审计厅、市政府评为公文处理规范化工作先进单位。

    注重三个引导,夯实思想基础。该局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作为促进公文处理规范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从三个方面引导:一是从工作重要性上引导。定期组织文秘人员深入学习公文处理规范化相关文件,经常召开公文处理经验体会交流会,剖析有关典型事例,使文秘人员充分认识到公文处理是发挥公文效用的重要环节。二是从组织信任上引导。使文秘人员认识到组织将自己放在这么重要的岗位上,是对自己的赏识与器重,要以自己主动的作为和出色的工作作为回报。三是从群众期望上引导。由于群众往往以公文为法规,作准绳,因此该局积极引导文秘人员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对公文处理工作的要求高、期望大,强化敬业意识,高树标杆,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公文写作和处理工作的水平。
    
    搞好五个结合,强化队伍保证。该局坚持选、学、培、评、研相结合,努力加强办公室文秘队伍建设。一是选。严格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选拔配备文秘人员,使一批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德才兼备、作风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进入公文处理队伍。二是学。要求文秘人员切实做到“四学”、“五必看”。“四学”即学习上级精神、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电脑知识。“五必看”即每天新闻必看、上级来文必看、领导重要讲话必看、重要经验材料必看、公文工具书必看。三是培。采取外派深造、组织业务培训、开辟业务讲座、研讨交流、以老带新、跟班操作等形式,强化岗位练兵,逐渐使文秘人员成为掌握“十八般武艺”的写作多面手。四是评。不定期地开展公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检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将公文质量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从而促进公文质量不断提高。五是研。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县(市、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和文秘人员参加的公文规范化处理研讨会,就文件处理工作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健全三项制度,完善运转机制。结合扬州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公文处理规范化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健全逐级把关制度。对文件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局办公室把关。凡是以局机关名义制发的文件,首先要由局办公室初审,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副主任阅批把关,然后送局分管领导审阅,确定审签意见后,送局主要领导签发。二是健全公文限时办理制度。为压缩公文处理时间,该局明确规定:对于特殊紧急公文,指定专人限时办理,加班加点,保证公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处理完毕。对紧急公文,做到随到随办,一般公文及时办理。除疑问较多、协调任务大的公文外,力争每份公文处理不过夜。三是健全差错责任追究制。坚持实行问责制,将公文效率和质量的高低作为衡量办文人员工作实绩及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对公文处理出现质量问题,分管副主任承担领导责任,办文人员承担具体责任,并对公文处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差错,区别不同情况,查找具体原因,分别采取收回文件、书面更正等措施及时补救。
    
    抓好三个环节,提升起草质量。为确保拟稿质量,该局注重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调查研究,收集材料。要求文秘人员抽挤时间多下基层,多到审计一线,把握上情,吃透下情,了解外情,认真核准所选用材料的真实性,并认真分析归纳,广览博取,厚积薄发,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二是领悟意图,定准基调。引导文秘人员准确把握领导意图,努力使文秘工作的“追逐线”贴近领导的“需求线”。通过留心观察,掌握领导意图;归纳综合,深化领导意图;换位思考,拓展领导意图,使文稿始终体现领导的意图。三是精雕细琢,反复推敲。在草拟公文时,坚持政策上求准,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内容上求实,注重方法措施的可行性;文字上求精,达到表述的准确性;篇幅上求简,讲求整体结构的紧凑性。
    
    严把四个关口,确保全面规范。主要是严把“四关”。一是严把发文关,力求有的放矢。坚持“三个不发”:对于没有明确目的,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可由局办公室名义发文的,不以局机关名义发文;一般性的工作部署不发文。二是严把法律政策关,力求准确无误。要求凡是内容涉及到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公文,必须先由起草部门送有关职能部门和法制部门审查,再拿出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由局机关秘书进行把关。三是严把文字关,力求简明精炼。对每份文稿都精益求精、千锤百炼、精雕细琢,对制作的每一篇公文逐段、逐句、逐字地认真反复校核,努力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四是严把格式关,力求规范标准。公文在制发前,按照公文规范化的要求,对公文的各构成要素,从密级、发文字号、标题、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到主题词、印制版记等,逐一进行检查,确保不漏项、不错项,标注位置正确,大大提高了公文的质量和以文辅政水平。(杨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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