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审计局开展行政执法权力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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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近期,山东省滨州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确保审计执法监督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
    
    历时一个半月的全面清理,该局将现行有效的法律库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共3类9部,包括《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将现行行政执法权力分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3类69项,其中,行政处罚类关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职权64项,行政强制类关于制止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封存资料资产等职权1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关于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调查等职权4项。对每项行政权力明确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等事项,细化自由裁量幅度,并制作运行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描述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列明了每一项权力的具体法律依据条款。目前,清理结果已全部录入政府协同办公室系统,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确认后,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次公布。
    
    此次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行政执法依据和权限,细化了裁量标准,优化了流程运行,规范了执法行为,将有力推动全市审计执法工作再上新的水平。(张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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