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投资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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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制度建设,积极争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小立法”,完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跟踪审计、绩效审计规程,制定参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做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范、有效。

    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寿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寿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从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工程变更和隐蔽签证、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规定,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国家审计为主、中介机构参与的审计模式。办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必审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明确规定了工程变更事项、工程变更等级、工程变更签证单内容和价格确定、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确认权限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做到工程变更及隐蔽签证规范化、制度化。

    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内部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寿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寿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操作规程》、《寿光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使政府投资审计规范有序。三个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分别是:规范了项目审计组织与实施、参审中介机构及参审人员的招标与投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签订、审计机关对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抽审、审计误差的控制、审计报告的出具、违约责任的处理、一票否决事项等内容;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资料收集、任务分配、参审人员确定、现场勘察、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审核结果核对与抽审复核、审核结果资料提供、审计报告的出具等环节的操作程序,界定了审计人员的责任;规范了绩效审计内容、评价指标、方法及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文书模板等内容。

    出台参审中介机构考核办法。对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进行百分制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和一票否决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审计前,从招标确定的中介机构中抽签选取参审单位,审计结束,对参审中介机构进行量化考核,按得分排出名次,末位淘汰。对参审中介机构的考核主要有完成审计任务、执行审计纪律、业务能力、提供审计成果资料、服务态度等五方面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廉政规定、出现审计质量问题、隐瞒审计查出问题等行为,一票否决。(武志国 楼志强 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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