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加快已改制“空壳企业”注销步伐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去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对温州市部分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一些已改制企业因后续改制资金存在缺口、历年欠税难以消化、债务无法清偿等多方面问题而难以注销,形成了大量的“空壳企业”,影响了企业改制进程。对此,审计建议国资部门根据该市企业改制实际进展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切实解决好各类企业的改制遗留问题,加快完成已改制企业注销工作。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迅速引起了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在该局上报的信息中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并主持召开了市委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的后续处理事宜。市委常委、副市长孟建新在市政府专题会议上就国企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置、协调等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社保、财政、信访、国资委等单位沟通配合、进度到位。同时,市政府还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市属已改制未注销企业遗留资产处置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级国资运营公司负责其所属已改制未注销企业的遗留资产处置工作,并对已改制未注销企业遗留资产处置的程序、遗留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资产损失及责任认定、资产处置的监督等4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助推已改制企业清算注销。此外,按照相关会议精神,清算审计后资不抵债的改制企业,将立即进入破产程序,所欠税费、滞纳金依法处置;正常清算注销或兼并注销的改制企业遗留资产按上述文件进行处置。(陈振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