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审计对法律援助输入“验证码”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7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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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而我们这个社会有一特殊的群体——弱势群体。他们是靠救济生活的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依靠抚恤金生活的人员……。当他们需要法律给予公平正义的阳光时,那期待的一米阳光是否正真能得到?常州审计怀着一份责任,走近了“弱势群体”,观察那期待的法律援助“一米阳光”。

    今年8月,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把目光投向了法律援助地带,审计实施把“四大关注”作为审计重点:关注法律援助资金是否用在刀刃上;关注符合法律援助对象,申请援助后,能否得到援助;关注受援后,受援人是否得到了法律公平,其权益是否得到伸张;关注法律援助是否实现“广覆盖”、“多层次”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引起了市委领导重视,常州市政法委书记在审计报告批示:希望市司法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作用……。

    ——法律援助,结束孩子因医疗事故而濒临绝境的恶梦。审计人员从翻阅各受援人的法律卷宗查起,他们首先看到了文中开头的“芮成宇医疗事故”。去年年初,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的时节,常州电视台播出的社会新闻——“芮成宇医疗事故纠纷案”。芮成宇一个11岁的花季少年,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于2004年9月至常州某医院进行了VSD手术治疗(经导管介入治疗室间隔缺损),术后多次检查,院方均称手术成功,病情已经治愈。然而到了2009年,常州市政府组织了大型心脏免费诊疗活动,检查中发现芮成宇04年的手术不仅没有将原先的室间隔缺损封堵上,且由于封堵器位置放错,直接导致其心脏三尖瓣瓣膜腱索受损伤,致使芮成宇术后身体情况非但没有好转,甚至更为严重。靠政府救济生活、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孩子父母,多次与医院交涉无果。

    法律的公正是靠证据说话的,律师和受援人一家开始了艰难鉴定工作,3次前往北京进行咨询鉴定,4次前往上海南京复诊复查。去年10年6月,经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认为医院在治疗中存在过失,与芮成宇术后情况存在因果关系。在常州市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双方就此案于2011年1月26日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芮成宇22.8万元(此款不包括残疾、精神损害赔偿金),并承担患者每年两次心脏彩超体检费,患者至18周岁时如需再次进行相关手术,费用经协商后由医院承担,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该案件从受理到结束整整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受援人的父亲感慨地说:孩子的医疗事故,让我们家庭陷入了濒临绝境的地步,法律援助让我们家庭又走进了春天……。

    ——法律援助,给了我全家开始重新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梁某,来自福建,从事香蕉生意。生意有了起色后,因想让一双儿女来常享受良好教育,于是举家搬迁到常州。2008年5月1日中午灾难降临到这个家庭,那天梁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某路口转弯时,与出租汽车相撞,粱连合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梁的伤势分别构成五个伤残等级。

    事发后,梁家走投无路,在朋友的指点下,粱的女儿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葛建义律师承办此案。葛律师向法院申请诉前司法鉴定,法院受理后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原告伤势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发现原鉴定伤残等级偏低。通过积极与司法鉴定机构交涉要求复核,最终获得了公正的鉴定结果。后代理原告正式向法院起诉,经开庭审判,最终判决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万元,出租汽车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2万元余元。现全部赔偿款已交付完毕。结案后,受援人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办案律师赠送锦旗表示谢意。

    面临辍学的一双儿女又回到了课堂,全家感激地对审计人说:粱连合重伤后,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我们全家也绝望了,法律援助让我们全家又树立了重新开始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成功的法律援助,是因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委及律师都是全力以赴,真情付出,终于让重伤病人看到生活的希望。

    审计表明:2005-2010年度,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常州市从2005年的780件增长到2010年的1922件,年均增长率为19.77%;2007年、2008年完成了江苏省司法厅下达的目标;2009年、2010年完成了常州市政府“和谐安民工程”目标。2008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这是一组令审计人欣慰的荣誉。(吴洵 罗志敏 郭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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