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采纳审计建议提高服务科技发展水平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9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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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针对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规范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审批、优化科技服务的审计建议,促进该市科技部门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科技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服务科技发展的水平。
    
    一是出台四项制度,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审计查出的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青岛市科技局不仅认真整改落实,还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制定了《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岛市科技发展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科技局“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监督办法》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财务资料补充说明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从源头上解决了项目预算不细化、配套资金到位率低、会计核算不规范、效益指标不统一和绩效评价不科学等问题,实现了标本兼治,加强了科技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了标本兼治。
    
    二是严把三道关口,加强对项目开发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是把好三道关口:在项目申报时,重点检查项目单位各项财务指标,对不达标的单位一票否决,评审不予通过;在项目研发中,重点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不按要求或违规使用资金的项目,立即停止资金拨付,对不予纠正的,今后不再给予科技项目支持;在项目验收时,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效果,对成果质量不高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项目,验收不予通过。
    
    三是实行项目问责制,对重大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了科技主管领导与业务管理处室、科技主管领导与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管理处室与项目研发单位“三位一体”的项目责任管理机制,对资金违规使用、项目管理混乱、重大损失浪费等严重问题,一旦发现,依法追究项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对科技部门分管领导和参与推荐及评审的专家追究责任。
    
    四是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增强科技服务能力。该市专门安排4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重点建设科技服务综合平台,平台由产业发展科技数据集成子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子平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系统组成,为全社会科研机构和人员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查新、专利申请等综合性服务。同时,还完善了“一站式”科技服务大厅建设,设置了科技计划、科技成果及科技验收等多个服务窗口,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了科技项目申报、评审、验收一体化管理。
    
    五是推进科技与金融合作,为科技企业争取更多融资支持。该市科技部门启动实施了“科技金融专项行动”,与青岛银行签署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为科技企业争取总额度30亿元的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并与青岛银行、青岛市担保中心联合出台了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目前已帮助20多家企业获得了专利权质押贷款2000多万元,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速度与效益,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王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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