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审计局从履职履责入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1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紧密围绕地方党政中心工作,加大探索力度和实践步伐,从推动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入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三年来,该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95项,其中经济责任审计184项,共查出违法违规问题资金29092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03555万元,查出损失浪费资金4436万元,移交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3件,提出审计建议485条。上报审计信息、审计专报、送阅件、工作动态286期、985条,被各级党政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用、批示556篇。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监督,促进了部门、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了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增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的落实,在推动牡丹江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履职履责入手,转变审计工作理念。随着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等方面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经济运行环境和发展趋势出现了崭新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农村政策等不断深度调整,地方经济社会工作的中心和重点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审计机关只有积极适应改革发展大局,才能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审计结果才会在更高层次上体现更大的价值。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可以从宏观层面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可以发挥出审计监督标本兼治的作用,进而在促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方面体现审计价值。为此,该局与2010年在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了“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项目审计方式方法的大讨论”。通过全员大讨论,大家感到要实现对政府宏观决策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对改进宏观经济管理的建设性作用、对经济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制约和控制作用,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监督十分必要。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就是要在审计对象上更多地关注涉及公益事业的部门和单位,在审计内容上更多地关注预算的执行特别是公共利益及其分配的公平合理。通过审计,加强对宏观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事关群众利益的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大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新形势下,审计必须改革审计的方法,注重制度基础审计,帮助各部门、单位解决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从履职履责入手,严格审计工作程序。实践中,牡丹江市审计局注意把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作为全部审计项目的一个必须程序。无论是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专案审计项目等,都把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作为必须的审计工作程序明确固定下来,大胆探索,积极推进。

    一是根据职能部门的职责选项立项。在市本级自定项目中,把担负市委、政府重点任务、重点目标和管理分配政府资金的部门作为重点。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开展自定项目的选项立项,统筹安排全市审计工作。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注重听取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职能职责情况调查,结合其需求,明确审计目标,确定重点方向,有针对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依据审计程序,进行审前公告,开展座谈,收集资料,掌握证据。对单位性质相近的审计项目,各审计组在开展审计中,通过审理科协调、沟通,及时交流审计方法和审计技巧,确保尺度统一,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通过从履职履责入手,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结合起来,使各个审计项目之间互相利用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能,促进审计质量整体提高。

    二是加强审前调查,为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项目审计奠定基础。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项目审计以来,在审计调查中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总体把握被审计单位承担的任务、决策、利用财政资金情况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财务核算方法等基本情况,为制定一个重点突出、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打好基础,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认真了解学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核算情况,采集电子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和数据结构文档,利用计算机技术分析确定审计重点,搜索有价值的审计线索,为审计实施阶段快速进入状态做好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做好审计组成员分工,充分保证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的需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健全联合监督机制,增强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项目审计的工作效应。从履职履责入手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其中部分绩效问题、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该局为了促进信息的互动与共享,畅通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和线索移送渠道,请示市委、政府领导,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与市纪委等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查处案件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牡丹江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审计局、检察院、监察局“一把手”任副组长及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查办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个案的查办方案、案件事实的认定及处理等事项。随着协调配合机制的运行,履职履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审计结果运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审计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从履职履责入手,提升审计工作层次。该局紧紧围绕不同时期经济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在促进改革的深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促进执行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发挥作用。开展的容积率审计,揭露了容积率管理和执行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了规范土地出让、规划等行为,保障了国有土地收益的完整性。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审计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各相关部门从职能职责出发,密切配合,健全了相关制度。

    二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体现力度。在国有企业恒丰纸业集团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从履职履责入手,发现了国有资产流失、产权不明晰、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在审计企业的同时,把相关管理部门也作为关注的焦点,认真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发现了企业行为偏离了宏观调控方向问题。

    三是在政策评估方面扮演角色。在预算执行审计和地税审计中,从履职履责入手,关注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开展了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促进了税收秩序的规范和税收政策的统一。通过审计税收征管职责的履行,揭示了税务部门征管不到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漏缴税费的严重问题。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围绕财政、建设等部门职能和职责,找准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区分不同责任,出台了《牡丹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四是促进了审计监督方式的转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不同对象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所在单位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ABC分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实施,突出审计工作重点。A类为经济管理权限大、财政资金总量大、建设项目较多、所属单位较多、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必审对象,每两年轮审一遍;B类为管理比较规范、财政资金总量较小或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抽审对象,实行抽查审计或结合正常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进行;C类为有举报反映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某些特定事项,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进行核实。在年度计划中确定这三类干部的比例分别为50%、30%和20%,从而使审计监督不留盲点。同时,把审计与审计调查、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建设性事项与批判性事项、前瞻性分析与归结性分析相结合,力求走出“审死账”、“死审账”的束缚,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拓宽审计结果的运用层次。(李瑞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