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全面铺开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5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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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的部署,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已会同教育厅、财政厅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展开了调查。此次公办高中债务调查是继上半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后的又一次全国同步实施的重要调查项目。

    精心组织,启动迅速。在参加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举办的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视频培训班后,云南省审计厅与省教育厅、财政厅认真领会了国务院要求和视频培训精神,三个部门紧密协作,按照审计署、教育部、财政部制订的《普通高中债务调查工作方案》,作了细致研究和精心安排,明确由审计厅牵头,财政厅、教育厅密切配合,并于10月15日全面展开了工作。目前,全省共派出了151个调查组共计503名调查人员,对400余所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债务调查。

    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本次调查工作的目标是:结合上半年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摸清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一是以县为单位,逐校、逐项、逐笔核实债务,查清截至2010年末高中债务余额情况;二是调查普通高中债务的起始年和7个年度债务发展变化情况;三是分析债务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四是评估学校的偿债能力,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五是了解学校的资产状况;六是分析普通高中债务的形成原因,提出加强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调查对象是:省、市、县、乡各级地方政府公办普通高中,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中的高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的高中部3种类别。不包括民办、社会力量办高中和中央单位办高中;调查的时间范围是:普通高中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共8个年度。

    确定时限,按时上报。此项调查工作必须在10月30日完成现场调查,由审计厅负责完成债务数据的汇总工作,并在11月10日前出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调查结果报告》,最终由审计厅、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签章确认后上报省政府和审计署。(汪文、方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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