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健全四项机制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31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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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紧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力争审计成果得到最大限度转化和运用。
    
    一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反馈和综合报告机制。每一项审计结束后,黄冈市审计局都及时将审计结果向市委、政府领导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通过对多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成果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分析、提炼、整合,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反映干部经济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如最近,该局通过对近年审计的10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个性和共性两个角度分析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管理层面提出了若干建设性意见。对审计部门上报的情况,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审计机关提交的综合分析报告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决策依据。组织人事部门积极运用审计结果报告,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作为干部管理的终生参考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借助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涉及当事人进行依法追究。
    
    二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机制。今年以来,该市进一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积极采取公告、集中通报、内部通报、要情专报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领导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起来,放大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如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该市审计局全面通报了2010年开展的41名经济责任人审计结果;随后,按照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的安排,又将审计情况向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进行了通报,引起了较大反响。在此基础上,该市还逐步改变按问题综合汇总通报的模式,探索推进按个人逐一公告的模式,将领导干部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让公众真正“看得清、读得懂、对得上号”。
    
    三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机制。为更加充分地运用审计成果,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和促进提高执行力,该市进一步加大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力度。审计工作结束后,由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并书面上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整改措施及初步效果情况。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审计等部门参与,强化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从今年的跟踪回访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95%以上,其中制订出台整改措施87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项,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审、帮、促”效果。
    
    四是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该市进一步建立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纳入党委、政府问责体系。进一步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和揭露问题移送处理管理办法,对违反财经法纪,因决策失误、工作不作为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建立健全移送制度,移交有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如在今年开展的某项经济责任审计中,该市审计局依法向检察、纪检机关移交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起,涉案3人。(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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