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审计督办防止数千平方米国有土地流失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2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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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在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的跟踪督办下,该市某局撤消了成立的“金三角物业管理公司”,限期将257.4万元股金全部退还职工,收回了流失达三年多的2418平方米国有土地的所有权,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去年,十堰市审计局在对市内某局局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延伸时发现该单位职工入股成立“金三角物业管理公司”,注册资金257.4万元,每年都有股金分红。而该公司核心资产却是本属于其主管局国有的地处黄金地段的2418平方土地。也就说,这2418平方米国有土地未评估参股,应分红却未分红,存在潜在的流失。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妥善处理“金三角物业管理公司”的限期整改建议。
    
    因触及入股职工个人利益,审计问题整改迟迟不见效果。于是,该局又下达了“整改督办通知书”,并主动与其主管局新任领导进行沟通,引起了新任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审计督办要求,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在多方面疏通职工思想后,该主管局召开参股人员退股大会,现场将股金退还给职工,同时,注销金三角物业管理公司,公司人员、资产和债务债权由主管局后勤服务中心先行接收。(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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