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推行“三项机制” 强化政府投资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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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按照“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不断创新政府投资审计举措,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有力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了政府投资效益。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
    
    寿光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寿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寿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市审计局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决算必审制,依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确立了政府投资项目、部门投资重大项目必审制。今年2月份,该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明亮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要求“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审计,接受全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面实现了100%覆盖。
    
    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分类管理,推行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制
    
    寿光市审计局在每年年初制定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的同时,一并建立计划内项目跟进审计台帐,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不同的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审计模式,其中对投资规模较大、工程子项多、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做到“边建设、边审计、边纠正、边规范”。重点对拆迁资金、预算(或标底)、招投标、合同签定与执行、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资金使用、工程造价等关键环节进行审计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减少损失,实现预期投资效果。在工程竣工结算环节,充分利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成果,做好审计资料的汇总分析工作,保证了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全过程跟踪审计把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对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建设质量、节约财政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引进社会中介参与投资审计,推行政府审计主导与社会审计参与结合制
    
    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要有相应的审计力量来保障。目前,全靠政府审计力量很难做到。为此,寿光市审计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长期聘用、临时聘用两个层次,聘用了15家具有甲级以上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做好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保证政府投资审计质量,该局制定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坚持政府审计力量为主导,审计组长、主审均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与签证、定案等关键环节必须有审计机关人员参与,所有审计文书都由审计机关出具。通过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有效缓解了当前政府投资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明显不足的矛盾,更好地保证了政府投资审计效果,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马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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