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财政同级审强化整改促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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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安徽省绩溪县审计局实施了201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绩效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绩溪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行文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2010年度财政同级审发现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意见工作的通知》,建立责任制,强化整改和落实效果,整改率达95%以上。整改过程中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整改后期审计部门进行了跟踪督查,完善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主要整改成效表现在:
    
    一是组织清理清查。至2011年9月底,共清理入库预算收入1189.8万元,追缴、查补入库税款430.3万元、滞纳金11.2万元,罚款3.2万元,追回挤占专项资金55.7万元,纠正不规范金额600余万元,清理撤并13个财政账户。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绩溪县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分配行为,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有关部门和单位新建行业性管理制度3条,内部管理制度7条,补充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8条。
    
    三是注重提升管理。县政府从小金库治理、“三公”经费控制等方面着手控制消费性支出增长,2011年接待、燃修等预算支出安排零增长,2011年1-8月出国费用零追加。税务部门开展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专项检查活动,强化征管,查征补漏。资源环境有关管理部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避免重复建设;制订了水面清洁管理机制,河面整洁实行市场化管理;园林绿化区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养护,不定期对各绿化养护区域进行检查评分,实行绩效挂钩,提高了养护效果。
    
    通过整改,有效促进了绩溪县的依法行政步伐,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汪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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